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广西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实施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推进儿童中医保健进社区进家庭。
《方案》明确,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自治区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鼓励建设中医经典病房,支持开展儿科“无针”病房试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儿科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加强儿科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推广应用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医适宜技术试点。
同时提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牵头成立妇幼(儿科)中医药联盟,积极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普及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提升群众中医药保健意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