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珠海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将妇女儿童发展融入珠海城市发展总体布局,坚持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部署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
《妇女发展规划》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80项主要目标和88项策略措施,并提出妇幼健康保护、巾帼家政领跑、妇女就业创业支持、巾帼乡村振兴、家家幸福安康、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等六大妇女发展重点工程。
《儿童发展规划》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80项策略措施,并提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普惠托育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儿童护眼爱牙、儿童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六大儿童发展重点工程。
据了解,两部规划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原则,统筹兼顾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权益,协调推进妇女儿童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和特殊保障。关注“一老一小”问题,提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等目标和措施。回应妇女儿童的新需求新期待,增设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领域,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增设儿童与安全领域,推动完善多维立体的儿童保护网络。
两部规划突出珠海特色,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加强珠港澳教育合作、推进珠港澳社会保障协同发展、开展珠澳家事调解合作等内容,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孕前优生检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等20项指标的目标值优于省,并增设了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覆盖率、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和专兼职心理教师配置率、离婚抚养权纠纷家事调查程序全覆盖等12项珠海特色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