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瓮安县拘留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瓮安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文明拘所”创建为抓手,通过“四项措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6起,督促履行各类纠纷款项11万余元,实现了矛盾纠纷“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管教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贡献了公安监管力量。
下好隐患排查“先手棋”
充分利用入所24小时谈话教育机制,对新收拘人员逐一进行矛盾“过筛”,全面收集掌握新入所人员家庭情况、矛盾类型、矛盾根源、社会关系、意愿诉求、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将摸排情况登记造册,列出工作时间表、任务清单,全面掌握被拘留人员动态,及时发现存在矛盾纠纷隐患的重点对象,针对性开展化解引导工作。
搭建沟通交流“连心桥”
坚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将倾听诉求渠道进一步延伸到被拘留人员工作单位、家庭和亲友。通过“面对面交流”、“登门拜访”、“出门协调”等多种方式,把工作前移,及时掌握被拘留人员产生矛盾原因,最大限度缓解其负面情绪,解决实际困难,让被拘留人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怀和温暖,从而消除对抗、拉近距离、赢得信任,进一步找准矛盾化解切入点和突破点,为开展矛盾化解奠定基础。
上好法治教育“宣讲课”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针对当事人涉法特点,通过开展谈话教育、讲解典型案例、播放法治教育片以及法律咨询、心理咨询、亲情帮教等途径,对矛盾化解对象进行法律宣传、政策引导、心理疏导,切实将“法、理、情”融于一体,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最大限度做到让被拘留人员“带着纠纷进来,了结矛盾出去”,消除各类不稳定的隐患。
打好矛盾化解“精准牌”
在收拘、管理、教育过程中,积极研究工作战法,通过采取查看当事人案由、谈话教育、向有关单位人员了解情况、向当事人亲属了解诉求等方式,详细了解和全面掌握当事人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及合理诉求,按照“一案一策、因案施策”的原则,主动作为,精心制定有针对性的矛盾化解工作预案,全力化解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