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申报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获生态环境部批复。而此次山东省仅有聊城经济开发区、青岛中德生态园、烟台莱山经济开发区3个园区获得承接试点资格。
聊城获得批复的这一试点范围面积为20.42平方公里。其中,聊城开发区区块规划建设面积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小湄河,南至黄河路,西至光岳路、徒骇河,北至嫩江路;凤凰工业园区块规划建设面积12.4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中华路,南至纬四路,西至聊位路,北至南环路。
聊城市通过降低环评等级管理、实施告知承诺制、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开展环评打捆审批、调整总量指标前置等5大类型改革措施,坚持宽严相济、放管结合,强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环评审批程序,深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降低环评等级管理。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3大类建设项目,在其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定位,选址符合用地规划,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由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报告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的要求编制环评文件,但需增加大气专项评价。编制完成后由审批部门按照报告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通过降低环评等级管理的建设项目仍须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对报告书的要求逐项开展。
实施告知承诺制。将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不含专项(如大气专章、风险专章、地下水专章等)的食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7大类23小类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后,由企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减少企业取得环评批复时间。
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用地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少和风险低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4大类6小类登记表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列入豁免管理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要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开展环评打捆审批。按照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常态化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索打捆审批,将环评打捆扩大至入河排污口审批。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入河排污口审批的,可纳入一个评价文件,批复文件中增加入河排污口论证情况,分条目说明对各项许可事项的审查意见,出具一份批文,批复多项许可。
调整总量指标前置。针对污水排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小于0.3吨/年的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发生排污行为前取得总量确认书,并报环评审批部门备案,总量确认可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今后,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定期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统筹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梳理环评改革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为复制推广环评改革经验提供支撑依据。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试点成果可应用、可推广,切实提升聊城市环评审批质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张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