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扶正义人心凝,不负检察不负民。在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群女干警,她们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热情和努力,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作为和担当,充分展现了当代女检察官的飒爽英姿。她们秉持“以院为家、凝心聚力、善思善干、争创一流”治院理念,用自己的细心、耐心和恒心,努力撑起全南检察的半边天,用心、用情擦亮“全宝慧姐之家”工作品牌,传递检察温暖,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
2021年以来,全南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18个,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3件,先后获评“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核先进基层院”“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检察机关考核先进单位”“赣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作为捍卫者,在司法办案中维护公平正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在普通犯罪、重大犯罪的一线,在扫黑除恶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战场,始终为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环境而努力奋斗,共办理普通刑事案件860余件,其中办理涉黑恶案件3件16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67件。同时,将司法救助工作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乡村振兴等国家政策结合起来,将救助重点向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倾斜,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0件,其中救助妇女儿童89人,发放救助金62.73万元,救助妇女儿童人数占总救助人数的63.57%。办理的钟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与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全南县妇联、广东省翁源县残联等单位开展跨区域多元化救助,向钟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提供心理疏导、落实残疾人补贴等,该案获评江西省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作为司法者,在检察履职中践行初心使命。为更好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该院指派7名检察“娘子军”成立“全宝慧姐”办案团队,实行专案专办。2021年以来,检察官们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4件25人,开展帮扶教育80余人次。同时,充分落实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对被侵害的女性及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127人次。如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因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众多、作案时间跨度长,检察官们组成办案组依法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班加点审查案件材料30余卷,最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对案件的十名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并与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动救助,有效缓解了被害人心理创伤和家庭困难。此外,与全南县人民法院、全南县妇联、全南县司法局等6家单位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支持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向法院起诉12件,其中办理的支持曾某追索抚养费案,获评赣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优秀案例。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违规销售烟草、非法雇用童工、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或磋商函21份,均获采纳,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作为奉献者,在社会治理中诠释检察情怀。与全南县教科体局、全南县妇联、团县委共同打造“全宝慧姐之家”妇女儿童维权阵地,建立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构建与完善。针对近年来性侵案件频发、多发等问题,与全南县教科体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意见》,建立起教职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及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并制作《青春期防性侵教育》等专题课件进行集中宣讲,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组建“全宝慧姐”法治宣讲团队,由检察长带头,22名检察干警分别担任2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500余次、受众36万余人次,并向挂点的乡村学校、留守孩托管中心捐赠资金及LED显示屏、床、衣柜等物品共计30余万元。2022年创办“全宝慧姐之家”微信期刊,目前已发布十七期、阅读量达10万+,该院微信公众号成功进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区县排行“二十强”榜单,并提名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年度新锐奖”。
(丁盛 杨瑞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