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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2024-11-18 13:27:16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吴佳潼

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和检察公信力,近日,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和检务督查部门联合开展案件督导检查评查活动,并主动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捕后轻缓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

活动伊始,案管负责人及检务督查部门向受邀而来的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评查程序、内容标准和保密事项。在充分了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内容的基础上,人民监督员认真翻阅卷宗,对照案件评查标准,以全面、客观、准确的评查原则对案件评查结论进行了表决并充分发表意见,同意了案件质量认定结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案件评查完后,三名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并表示镇赉县检察院敢于把所办案件拿出来“晒一晒”,不避短、不遮丑,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知情权,有利于促进公正、有效履职。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活动,体现了监督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自己也将利用好“双重身份”认真履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为构建新型检群关系发挥好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