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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化干戈 案结事了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11-20 09:46:07 来源:中国网 作者:张小云、 聂仲毅 责任编辑:

近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芦岗法庭收到当事人赠送的两面锦旗,“秉公理案、捍卫正义”“倾力调解负责任,热心为民好法官”的题词以及当事人一遍遍诚挚的感谢,代表了人民群众对芦岗法庭工作人员实质性化解纠纷,致力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点赞。

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吴某认为王某栽种的树木距离自家房屋较近,树根及枝干对其房屋造成影响,导致房屋开裂、渗水,案件受理后,吴某申请对王某所有的树木对自身房屋致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房屋修缮费用进行评估鉴定。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矛盾存在已久,司法鉴定费用高昂,且排除妨害案件处理不善会导致双方矛盾再次激化、一案生多案。

鉴于以上因素,承办法官三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发现涉案树木根系发达,树干确实触及到原告的房屋。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以事实为基础,从情理、法理、事理多角度与双方进行深入交流,释法明理,不遗余力地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后续对协议内容进行督促履行,纠纷得到了实质性的化解。

婚约彩礼纠纷案件

高某诉请张某等返还彩礼款以及“三金”,该案标的金额不大,但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承办人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梳理案件事实,理清裁判思路,双方争议内容逐渐减少,对立情绪消了大半,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庭进行了履行。

以上2个案件仅仅是芦岗法庭繁忙办案工作中的一个缩影,芦岗法庭庭长任秋莲带领法庭干警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分别制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力求案件能调尽调,案结事了。针对排除妨害、财产损害赔偿以及土地经营权纠纷等争议较大,举证困难,对立情绪严重的案件,采取现场勘验调解法,一次性厘清事实,固定证据,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结合法律知识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针对婚姻、家庭、赡养以及由此引发的家事类案件时,采用心理疏导调解法,一杯热茶,一句关怀,以倾听、疏导的方法,化解亲人之间的隔阂;针对案件金额不大,数量较多,关系到群众民生的小额欠款类案件,采用巡回普法式调解,将同一村的案件集中排期,巡回审理,既方便群众诉讼,又以案普法。以上分类调解法加督促履行工作模式,既减少了办案时长,以最短的时间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减少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百日质效提升活动开展以来,上蔡县人民法院芦岗法庭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和位于化解矛盾第一线的优势,增强为民意识服务保障民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法”解纷,用“情”化解,做好做实全流程调解,提高一次性化解成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芦岗法庭全体干警将加大调解和督促履行工作力度,有效降低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从源头减少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切实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力争让当事人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最好的诉讼效果。(上蔡县人民法院:张小云、聂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