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母婴 > 热门资讯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30 11:34:20 来源:中新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代洪亮
分享到: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以下简称《要求》)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2年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发布后首次修订。

新《要求》的发布与实施,弥补了2012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方面要求偏低、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要求》修订遵循“实用可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的指导原则,以体现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为重点,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重点部位、重要措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方面完善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要求》的核心内容包括“重点部位和区域”“总体防范要求”“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电子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等,适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或场所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要求》的突出亮点是,明确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坚持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中心理念,结合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校园的不同类型、规模,明确了安全防范的16个重点部位和区域,把校园安全防护区域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周边地区。

《要求》的鲜明特征是,体现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融入安全防范新技术、新理念,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防范措施、系统技术要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更扎实、更有效,保障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相匹配、相协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要求》的宣传贯彻活动,组织编制宣贯培训教材,录制宣贯培训视频,供有关管理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人员学习理解。公安部和教育部也将结合《要求》的发布实施印发通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

中国网母婴频道是中国网的重点频道,专注于广大孕期和哺乳期的母婴的身心健康,宣传育婴行业的最新咨询和动态,科普权威的孕婴知识,促进母婴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品牌合作:孟女士 13261637563
纠察热线:010-88828222
投稿邮箱:myzgchin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