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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8000余条个人信息牟利,两人被抓

发布时间:2026-02-05 09:19:58 来源:中国网 作者: 责任编辑:

“冬季守护”持续行动,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网安大队联合养马岛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买卖银行客户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董某、刘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6年1月9日,市民王先生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接到一陌生女子电话推销办理各类贷款业务。警惕性很高的王先生立即反问对方,如何得知得知其电话号码,对方吞吞吐吐无法给出明确解释。“所以我就怀疑,自己的信息遭到了泄露。”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网安民警立即开展缜密研判、深挖扩线,迅速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董某、刘某。

经查,董某系某企业信息咨询公司法人,该公司实质是为其他公司或个人办理贷款业务,从中赚取客户服务费用。刘某此前曾在银行就职,在一次偶然聊天中,董某得知刘某手中掌握大量银行客户信息资料,便向刘某承诺:如果刘某能提供客户信息,每完成一单客户业务就给其相应的提成。

于是,刘某便生了歪念,在担任银行客户经理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通过单位工作电脑内信贷系统调取约8000余条客户(公民)信息,以牟利为目的打包提供给董某。

犯罪嫌疑人董某、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信息防护及内部人员网络安全和法治教育,杜绝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牟平公安将持续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警,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