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郑钧,12日午时自曝体罚儿子。一时间,郑钧教育孩子的方式引发了巨大争议。之后他试图澄清并重新编辑,最后删除了该条微博。
磕1000个头(实际实施200个),双盘一个小时折合500磕头(实施至差10分钟完成),和威胁“打你一顿”,这样的体罚,即便郑钧表示“请勿模仿”,但其子“最后十分钟一直狂喊我再也不敢撒谎了”,和“哭得跟泪人似的”,这种基于父子关系上体罚行为算不算是家暴?这需要我们尤为警惕。首先,父子关系增加了弱势方对强势方的不可违逆;其次,父子关系增加了侵害行为与家务事的混淆。
传统的“家务事”概念和“棒打出孝子”概念,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治理念和现代文明,始终是一股顽固的掣肘力量。直到今天,诉诸身体的直接伤害,依然是许多家庭教育孩子的“必要”手段。而“熊孩子”普遍存在,又为这些家庭提供了广泛共情的可能,以至于一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强弱势鲜明的肢体暴力行为,却常常被认为是“家务事”,是可以“被理解”的行为。
现在需要明确的是,所有借父母管教子女而发生的暴力伤害行为,都必须被纳入法律的约束范围之内。在法律的准绳之下,只有伤害程度的大小,不存在“家务事”与否的讨论余地。对此,不但家长应自我警醒,甚至周边人等也需多加小心。
影视作品中,常向人们呈现儿时阴影对一个人的终身影响。有些时候,这种影响还会剧变为对他人、社会的强烈报复。社会现实表明,这不是艺术的噱头,而是可以预期同时也可以防范的心理和行为。今天,越来越多的家长已经意识到,给予孩子的关爱里,物质保障和心理健康需要应受到更加平衡的对待。那么,以“家务事”为借口的伤害未成年人行为,理应遭受态度更加鲜明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