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是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并就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支撑作出系统部署。当前,全党正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把社工队伍建设摆在基层治理与民生服务的突出位置,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队伍建设、检验工作成效,既是贯彻中央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夯实基层基础、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
政绩观决定工作方向,更决定队伍建设的成色。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民造福,根本标尺是群众满意。社会工作直面千家万户、直通急难愁盼,是检验政绩观最直接、最具体的领域。少数地方把社工队伍建设当作“软任务”“虚工作”,重数量轻质量、重挂牌轻实效、重程序轻结果,本质上是政绩观出现偏差。推进社工队伍建设,必须在思想源头上正本清源,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始终,把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潜绩”做实,把解民忧、暖民心、护民利的“实绩”干好,让社工队伍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稳定器”、民生服务的“暖心人”。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社工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正确政绩观的首要要求。《意见》强调,坚持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这一制度安排,从顶层设计上把党的领导落到队伍建设各环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社工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破解重点难点,坚决防止“部门化”“碎片化”。组织部门统筹抓总、社会工作部门牵头实施、民政、财政、人社等协同发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队伍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以组织合力彰显政治担当。
以正确政绩观校准路径,关键要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上出实招、求实效。社工队伍建设不是简单“招人设岗”,而是系统性人才工程,必须摒弃“重引进轻培育、重使用轻激励”的短视思维。在培养上,聚焦基层治理、养老托育、医务社工、学校社工等重点领域,构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衔接体系,强化实务能力与职业道德,打造懂政策、精专业、善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在使用上,推动社工下沉乡镇(街道)、扎根村(社区),嵌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把专业力量用在矛盾调解、困难帮扶、应急处置、新就业群体服务等一线,让社工在实战中成长、在服务中建功。在评价上,破除“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把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基层认可度作为核心指标,让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在激励上,完善薪酬待遇、职称晋升、荣誉表彰机制,对长期扎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社工给予政策倾斜,增强职业认同感与归属感,让社工队伍留得住、干得好、能发展。
强化保障支撑,是社工队伍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也是正确政绩观的务实体现。《意见》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支持队伍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按规定支持社会工作服务。这要求各地算好“民生账”“长远账”,把有限资源用在刀刃上,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社工岗位、培训、服务项目经费;撬动社会力量,支持社工机构规范发展,推动“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拓宽服务供给。同时,健全督导评估、风险防控、权益保护机制,为社工履职撑腰鼓劲,让基层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是最好的政绩。新时代新征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专业精湛、作风扎实、群众信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事关基层稳定、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国家治理效能。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与广大社会工作人员一道,当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把中央部署落到实处,以高素质社工队伍推动高质量服务,以实干实绩温暖民心、凝聚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基层根基、注入民生温度。 (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