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税务实践相结合、将“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相融合,围绕“服务不缺位、执法有温情、矛盾不上交、征纳更和谐”目标,坚持主动创稳、共建共享,依托大城税务分局和第一税务分局,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9月8日,甘肃省司法厅和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对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调解委员会授牌命名“甘肃省‘枫桥式’调解组织”。这是甘肃省司法部门和税务部门在省内联合授牌命名的首批“枫桥式”调解组织,也是全省行政领域“枫桥式”调解组织建设的首次试点。
图为秦州区税务局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一角
党建引领在“先”,指引“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方向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该经验的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包括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其他多种治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图为召开“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座谈会
今年,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党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在基层税务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增强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要举措,紧紧抓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研究谋划、部署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结合税务部门职责特点,确定创建理念思路,梳理重点内容,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在走好群众路线中确保“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行稳致远。
“先在大城税务分局和第一税务分局试点,是因为这两个分局是秦州区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数量较多的基层税务局,管理遇到的问题在基层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威介绍,秦州区税务局担负着2.1万余户纳税人和50.9万次缴费人的税费服务工作,由于纳税人、缴费人普遍财务知识不健全,对税收法律法规了解有限,出现涉税争议的概率比较高。“我们认为,‘枫桥经验’是有效解决涉税费矛盾争议的良方。”黄威说。
风险化解在“初”,扭住“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关键
走进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机关大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指示,两边展示了“枫桥经验”的历史沿革。办税服务厅不远处有一个“法援惠民生”专家门诊,走过去看到,“诊税专家”李晓霞正在受理登记涉税争议问题。“这是秦州区一家商贸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对涉及资源税的税务处理有不同认识,诊税专家正在帮助其解决问题。”第一税务分局副分局长马艳琴介绍道。
据了解,“枫桥式”税务分局与一般税务分局的区别在于,除了履行日常的税收征管职能外,专门为涉税费矛盾争议的收集和解决建立团队。因此而诞生的第一税务分局“法援惠民生”专家门诊、大城税务分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成为收集和化解涉税费矛盾争议的前沿。作为目前“枫桥式”税务分局涉税费矛盾争议受理和处理的“窗口”,提供“一站式”矛盾争议处理服务:由前端对来自12366热线、政府转办、线上收集、预警机制等渠道的矛盾争议件进行登记和分类,由“法律后台”通过现场、电话、视频和直播等方式开展争议调解。
图为在“枫桥式”税务分局调解室调解员与当事人“面对面”解决涉税争议
“我们在前端配套搭建了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团队、矛盾争议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以及重点争议和一般争议两个调解小组;‘法律后台’由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为保障,争议调解将在‘枫桥式’税务分局完成。”第一税务分局局长、税务调解员之一刘永强介绍了调解工作的保障。
秦州区杏皮茶餐饮店老板陈彩霞是“法援惠民生”专家门诊的亲历者,对这种调解服务给予高度肯定。
“我不是故意不给顾客开发票,刚开业生意太好,还没来得及去税务局登记……”近日,陈彩霞经历了一场由于发票引起的消费纠纷。
龙城天水、羲皇故里。天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市共有旅游景区景点228处,山、水、林、泉交相呼应,城、寺、观、阁相得益彰,自然与人文、历史与现代,天水以其优雅蕴藉的文化品位吸引海内外广大游客前来观光游玩。近年来,这里旅游热潮持续不退,为当地商户聚集了满满的“财气”。陈彩霞整天围着顾客转,想着等店里不忙了就去税务局做税务登记,就这样一天推一天,直到因无法为顾客开具发票,与顾客起了争执。
2023年7月5日,在秦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安”调解室,税务调解员李佩霞了解纠纷原委后,立即为杏皮茶餐饮店办理了相关税务登记事项,并为陈彩霞辅导演示电子税务局的使用方法。发票顺利开出后,这场因为发票引发的消费纠纷很快得到化解。“现在方便了,发票随用随开,再也不用为票起争议影响店里的生意。”陈彩霞松了一口气。
“通过‘问办协同’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各类争议,是‘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宗旨。调解好每一个矛盾争议、服务好每一位纳税人是我们的责任。”刘永强这样介绍调解工作。
问题解决在“下”,提升“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成效
化解非诉纠纷,提供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至关重要。为此,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在建设矛盾汇聚处理窗口的同时,配套确立了“1+2+N”保障机制。其中,“1”指作为问题处理前端的税务分局,“2”指在市、区两级建立联动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员,“N”指政策智库、人才智库、信息智库、文化智库等多种合力,为纠纷解决提供专业、规范、系统的法务团队和运转制度支撑。
2023年8月30日一大早,天水人民传媒有限公司会计李秀娟急匆匆赶到秦州区税务局大城税务分局,表示公司7月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逾期未申报,2023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她想着是今年首次未申报,应该适用首违不罚政策,就没当回事。可是,刚收到通知要处以200元罚款,因此质疑系统的准确性。“枫桥式”税务分局税务调解员之一、大城税务分局副局长杜文斌第一时间将李秀娟邀请至调解室,了解具体情况。
知悉情况后,主管税务分局马上进行了查询,得知该公司已经过了责令限改期限,于是及时为李秀娟普及了首违不罚的期限与适用范围,并向其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哎呀,原来是这样的,我确实不知道首违不罚的期限与适用范围,那是要怎么处理呢,会不会影响征信?”李秀娟着急地问道。“放心,这是首次违反,之后一定记得按期申报!”杜文斌及时答复到。
同时,大城税务分局的税务干部还当场辅导李秀娟在自助办税区进行补充申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李秀娟松了一口气,说道:“这一趟来得真值,还搞清楚了之前一直比较模糊的申报期限,以后保证按时申报。”
促进基层税务法治,除了在矛盾化解上用力,“借外力”“促合力”也是关键。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在“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建设中,融入共建共享共治元素,联合多部门铺基层共治网络。
图为“枫桥式”税务分局与辖区街道办(综治中心)、社区、派出所、中介组织等签订共建共治协议
“枫桥式”税务分局建立后,秦州区自由路社区网格员王永林多了个身份——“人民调解员”。“‘枫桥式’税务分局旨在解决矛盾争议,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与网格员的工作属性完全匹配,也与当前法治精神和社区建设要求高度契合。我对人民调解员这份工作充满热情和期待。”王永林说。
将税收治理融入基层治理大网络中是“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的一大亮点,“税务人员+网格员”的合作机制,将税费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各个街道,将涉税法律的“援助站”设置到纳税人缴费人门口。第一税务分局、大城税务分局分别与自由路社区、进步巷社区共同明确了“争议共管”合作事项10个,为矛盾共解、协同治理提供了可以遵循的“目录”。
除了“网格员”,法官、企业会计、工商联工作人员等也是特邀调解员对象。还与当地公安和司法部门建立了共治机制,打通关于“枫桥经验”实践的交流共享渠道,在协同共建中构建“税务+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街道社区+社会中介组织”的五方共治格局。
据悉,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枫桥式”税务分局目前已化解40余个涉税矛盾争议,接受调解方均表示满意。下一步,“枫桥式”税务分局试点将扩大至其他税务分局,并争取逐步在秦州区全面推开。(强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