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水环境质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长制工作为夯实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河湖水质“长治久清”,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东海新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
10月8日上午,我县召开2023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河长制工作暨幸福河湖建设推进会。县级总河长、副市长宋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级总河长、县长张其兵主持会议。县党政班子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乡镇(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河长办主任,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分管负责同志、河长办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福如东海集团、农发集团主要负责同志,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水务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县河长办、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我县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坚决打赢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
宋波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河长制的重要性紧迫性。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保护江河湖泊,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民族的长远发展。全县上下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扛好治水兴水重大责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东海。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握落实河长制的关键举措。水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以强烈的答卷意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努力打造新时代治水兴水工作的标杆示范,守护好东海的一方碧水;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凝聚落实河长制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河长制,贵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主动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上,集中观看了河长制工作专题片,表扬了2023年度推进河湖长制暨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宣读了《东海县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县河长办、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石梁河镇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对过去一年东海县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县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目标,不断提升河道水环境和水生态,河湖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会议为下一阶段我县深入实施河长制、推动我县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的绿色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李刚 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