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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全省性社会组织普法宣传培训在哈尔滨召开

发布时间:2023-10-13 17:12:08 来源:中国网 作者:范思墨 责任编辑: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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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规范发展,增强社会组织法制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积极作用,10月13日,由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办、黑龙江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承办、《人民法治》杂志协办的“民政牵挂,伴在左右”之法在身边社会组织普法活动”暨全省性社会组织普法宣传培训在哈尔滨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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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并做了开班讲话,黑龙江省慈善总会、黑龙江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等近300多家全省性社会组织会长、秘书长及协会法人、财务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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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次活动和培训期间,由黑龙江省民政厅领导传达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张琪解读《民法典》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

本次活动中,黑龙江省民政厅还举行了“黑龙江省社会组织普法志愿服务基地授牌仪式。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及黑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秉承的工作理念就是聚焦社会组织所需,发展社会组织所能,积极搭建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多层次跨领域联动。中心开展的社会组织数字化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实现了各社会组织档案信息查询“最多跑一次”便民举措,切实将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工作走深走实。我中心承担的全省社会组织年报咨询、审核工作以“三个全覆盖”为目标,按计划深入我省各市(地)开展指导培训,进一步完善了黑龙江民政厅关于《黑龙江省社会组织网上年报指导手册》。通过采取实地走访,交流座谈,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与各社会组织间深度联动,引导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为我省社会组织发展集智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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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张琪表示:我们举办全省性社会组织普法宣传培训班,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职责任务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践行“法治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进一步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范思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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