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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7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月24日起调整

发布时间:2024-01-12 09:46:46 来源:央广网 作者:阮修星 责任编辑: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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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8日消息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1月24日起,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将调整全瓷固定修复、心脏磁共振增强成像等7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1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并将医用骨、静脉插管两项医用耗材纳入医保与工伤保险范围。

调整的7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全瓷固定修复、套筒冠修复、修复体再粘接、固定修复体修理、可摘义齿修理、金属支架可摘局部义齿修复、颌骨/软腭缺损赝复、面部赝复、全口义齿修复、动态血糖/葡萄糖监测、心脏磁共振增强成像、经直肠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睡眠呼吸监测过筛实验等。其中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政策。

医保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调整的13个项目包括皮肤扩张器置入术、扩张皮瓣转移修复术、耳廓畸形矫正术等。这些项目中,除耳廓畸形矫正术、再造耳廓修整耳甲腔耳屏成形术两项目的医保支付范围为“甲类”,其余11项医保支付范围均为“乙类”。13项的工伤保险类别均为“甲类”。

通知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阮修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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