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近日,肥东县发改委组织人员在肥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对全县90家民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进行集中备案。
此次备案办理工作,通过全县幼儿园园长QQ工作群发布通知,提供表格下载,为幼儿园备案提供方便,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幼儿园到窗口一次就能办理完备案手续,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在备案过程中,县发改委要求各民办幼儿园:一是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控制在合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2020年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之内,必须在园内对保育教育费标准进行收费公示。二是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三年内无特殊情况备案收费标准不得上调。
通过收费备案,摸清了我县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标准,加强了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监管,稳定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陈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