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创建“枫桥式派出所”。2020年以来,哈日朝鲁派出所被命名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巴彦呼热派出所、德日斯图派出所分别被命名为全区第一批“枫桥式派出所”和全区第二批“枫桥式派出所”。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坚持以公安部《加强新时代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基层提振、基础提质、基本能力提升”三大行动为牵引,大力推进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和“六防五控四推进”强基工程,全面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强化“主防”理念,落实“主防”责任。按照全区公安机关《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模式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大数据+网格化”社区警务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警务的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坚决做强基层、做实基础,全力推进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提档升级,纵深推进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
(一)公安派出所机构设置为副科级。积极主动争取市委、政府支持,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安厅、锡林郭勒盟公安局部署,落实公安派出所“六防五控四推进”强基工程工作要求,按照《锡林郭勒盟公安派出所规范设置工作方案》,全市公安派出所提档升级,所长、教导员核定为副科级领导。全力推动警力向派出所倾斜、向社区前置、向牧区延伸,派出所警力“两个占比”达40%和42%;强力推进乡村振兴警务,“一村一辅警”覆盖率达100%,另有1名专职驻村辅警;市区8个派出所实行“两队一室”警务模式,8个派出所所长、社区(驻村)民警辅警“进班子”比例达100%和100%。
派出所所长进街道党工委班子。派出所所长进街道党工委班子,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也是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现实需要。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全面实现公安派出所所长“进班子”作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引擎”,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锡林浩特市公安局 8名派出所所长分别任所在街道党工委委员,切实把治理体系延伸到基层,把治理重点落实在基层,把治理能力体现在基层。
(三)党员社区民辅警兼任社区党支部专职委员、非党员民辅警聘任社区主任助理。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运用好基层党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全面推行党员社区民辅警兼任社区党支部专职委员、非党员民辅警聘任社区主任助理,落实党建业务、服务职责,推动党务、警务、政务深度融合,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平安锡市”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目前,经锡林浩特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会商研讨,锡林浩特市公安局28名党员社区民辅警担任社区党支部专职委员,27名非党员民辅警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辐射联系全市55个社区党组织。
下一步,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将“六防五控四推进”强基工程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融合推进,牢固树立“四做”“两个大抓”的鲜明导向,坚持把派出所工作置于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把“主动警务、预防警务”贯穿到“打、防、管、控、治”各环节,把派出所工作重心转移到管控治安要素、防辖区发案、防涉稳事端、防治安事故上来。按照“保底线、争一流、创亮点”总体思路,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