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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2-07-19 09:32:33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王春霞 高越 责任编辑:代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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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第16场“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18年至今年6月起诉25.6万人。

“在检察办案中,既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也竭尽所能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童建明说,一方面,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其中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今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已达到63%、不诉率54%,附条件不起诉率36%,这三个数字较20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约29、30和24个百分点,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也要管束到位,依法惩治不纵容。2018年至今年上半年,一共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6万人。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专门救助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1600多个“一站式”办案区,这个“一站式”办案区就是促进询问、取证一次性完成,防止在办案中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童建明说,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这“六大保护”形成一个“化学反应”,努力实现“1+5>6”的更好效果。今年上半年,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84.6%。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00多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0多万人次,解聘了2900多名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也就是说把一大批“大灰狼”挡在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之外。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残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犯罪,以及其他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犯罪,从严追诉、从重打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记者 王春霞 见习记者 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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