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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坐月子”!预付款岂能不退?

发布时间:2022-08-09 11:59:27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作者:孔国俊 责任编辑:代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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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诉到全额退款,总共不到24小时!” 7月17日下午,在拿到月子中心退还的5000元预付款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的廖女士难掩内心激动,连声对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调解

廖女士介绍,今年6月中旬,她在合浦县一家月子中心预订了一套1.4万元的“坐月子”套餐服务,并交付5000元预付款,计划7月17日到月子中心“坐月子”。但因北海市突发疫情,廖女士决定在家休养,遂于17日上午向月子中心提出退还预付款要求,却被月子中心以“理由不成立”为由拒绝。在自行协商未果情况下,廖女士当天拨打了12345热线求助。合浦县市场监管部门接到转办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月子中心进行处理。

在月子中心核实了解情况时,月子中心负责人向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解释,该月子中心营业场所已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目前并未接到有关部门要求暂停营业的通知。另外,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也约定“消费者在预订入住日期30天以内(含30天)取消入住预订的,商家不返还定金。”因此,该月子中心拒绝退还预付款。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当场指出,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故月子中心所收5000元中,只有2800元可以定义为定金。况且,北海市针对疫情防控出台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消费者因疫情原因需退订酒店民宿的,任何商家不得以“预付款不退”或“扣除定金”等名义,拒绝履行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必须无条件全额退款。鉴于月子中心提供的餐饮和住宿服务与酒店民宿提供的服务相似,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随即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月子中心同意退还廖女士预付款5000元。

“疫情当前,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合浦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自7月13日起,针对涉及疫情的投诉举报,该局要求承办单位和承办人要第一时间与投诉举报人取得联系,并了解核实情况。同时,规定要在48小时内办结投诉举报,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孔国俊

通讯员宋霞毛彬

编辑 |刘琦

监制 |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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